Octreotide Acetate Injection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Octreotide Acetate Injection)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奥曲肽。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控制手术治疗或放射治疗不能充分控制病情的肢端肥大症患者的症状并降低患者的生长激素(GH)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血浆水平。本品也可治疗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或者治疗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肢端肥大症患者。
缓解与功能性胃肠胰腺(GEP)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如具有类癌综合征表现的类癌瘤。
本品不是抗癌药,不能治愈这些患者。
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肝硬化患者胃-食管静脉曲张所致出血的紧急治疗,止血和预防再出血,本品应与内窥镜硬化剂等特殊治疗联用。
按C49H66N10O10S2计 (1)1ml:0.1mg;(2)1ml:0.2mg。
肢端肥大症
开始每8小时或12小时皮下注射一次,每次0.05~0.1毫克,然后每月依循环GH、IGF-1水平和临床反应及耐受性做相应调整(目标:GH小于2.5纳克/毫升;IGF正常范围)。多数病人每日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对长期接受同一剂量治疗的病人每6个月测定一次GH浓度。
每日不得超过1.5毫克的最大剂量,通过监测血浆GH水平,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
如果用药1个月内仍无GH水平的降低和无临床反应,应考虑停药。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最初皮下注射每日一到两次,每次0.05毫克,根据临床反应和肿瘤分泌的激素浓度(在类癌的情况下,根据5-羟吲哚乙酸的尿液排泄量)以及耐受性,渐增至每次0.1~0.2毫克,每日三次。个别病例可能需要更高的剂量。维持剂量因个体差异而定。
如果用药后1周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未改善,应停药。
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皮下注射每日三次,每次0.1毫克,连续7天,第一次用药至少在术前1小时进行。
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
连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奥曲肽可用生理盐水稀释。
在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肝硬化患者中,可给予奥曲肽连续静脉滴注,0.05毫克/小时持续5天。
特殊病人用药剂量
肝功能不全
肝硬化病人的药物半衰期延长,所以需要改变维持剂量。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良对皮下给药后的总暴露量(AUC)无影响,所以不需要调整奥曲肽的用量。
对奥曲肽或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遮光,密闭,在2~8℃保存。
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液用局部覆聚四氟乙烯膜溴化丁基橡胶塞+抗生素瓶用铝塑组合盖。
5瓶/盒,10瓶/盒。
24个月。
(1)规格1ml:0.1mg(以C49H66N10O10S2计):国药准字H20133092
(2)规格1ml:0.2mg(以C49H66N10O10S2计):国药准字H2013309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14592021